一、綜合管理部職責
1、負責組織擬訂集團公司日?;竟芾碇贫?,組織起草集團公司有關文件和綜合匯報材料。
2、負責集團董事會及專門委員會、集團公司主要領導主持會議的會務及議定事項的落實、督辦工作。
3、負責集團公司公文管理和檔案管理工作。
4、負責管理集團公司法定名稱章、合同專用章、土地整理事務部章、土地分中心章、公司證照和相關證照資質年檢、變更登記。
5、負責集團公司系統安全生產管理工作;負責集團公司內部保衛、后勤管理、信訪穩定工作。
6、負責集團公司內外網及對外宣傳、保密、信息管理工作。
7、負責集團公司本部員工崗位設置、聘用、勞動合同、退休、離職、解聘等人力資源管理工作。
8、負責集團公司本部員工薪酬、福利及考勤管理工作;負責所屬企業員工工資總額及相關福利的歸口管理。
9、完成集團公司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黨群工作部職責
1、負責擬定集團公司黨委有關制度、工作計劃、文件和各類材料起草工作,負責集團公司黨委日常事務工作。
2、負責集團公司黨員領導干部民主生活會、黨委中心組學習組織工作,指導、檢查和督促所屬單位中心組學習工作。
3、負責配合上級組織落實集團公司領導班子的考評和干部的選拔任免工作;負責組織落實干部管理權限內的干部考察、任免、交流和管理工作;負責后備干部隊伍建設及優秀人才選拔、培養工作;負責集團公司本部員工考核、崗位定級、調動、人事檔案管理工作。
4、負責集團公司員工職業培訓、繼續教育工作及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評定管理,以及高層次人才的評選申報工作。
5、負責集團公司基層黨組織建設、黨員教育管理及宣傳思想文化工作。
6、負責承辦集團公司工會、共青團、婦女、統戰工作的日常事務工作和企業文化建設工作。
7、負責集團公司文明創建、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計劃生育和對口扶貧工作。負責集團公司關鍵崗位人員因私證照管理及因公(私)出入境報備和政審工作。
8、負責監督檢查集團公司及所屬企業黨組織、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法律、法規工作。
9、負責集團公司黨風廉政建設、反腐敗工作,受理公司黨員的檢舉、控告與申訴;負責集團公司行政監察、效能監察工作、執規執紀、治庸問責工作。
10、完成集團公司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計劃投資管理部職責
1、負責編制集團公司年度投資、城建、土地儲備、土地供應、基礎設施建設計劃并分解制定月度計劃。
2、負責編制集團公司投資月度、年度統計報表,負責按政府部門要求及時提供相關統計信息。
3、負責編制集團公司戰略發展規劃并組織實施,指導所屬企業編制戰略發展規劃。
4、負責集團公司項目投資平衡研究,構建項目投資平衡機制。
5、負責集團公司本部自主經營投資項目策劃、可行性研究、商務談判、報審(備)及日常管理工作;負責所屬企業投資計劃的審核、項目審批(報備)工作,并對所屬企業行為、投資過程、投資績效進行監管。
6、負責集團公司系統產權管理工作,負責集團公司基礎設施資產、經營性資產的經營管理工作。
7、負責集團公司報市國資委經營業績考核指標的擬訂、申報工作,并組織集團公司經營業績考核工作。
8、負責集團公司目標管理工作,負責對所屬企業經營目標管理工作。
9、負責指導、協調集團公司所屬企業開展生產經營和資產運作,對所屬企業重大事項進行監管。
10、完成集團公司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四、財務管理部職責
1、負責集團公司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務預算、決算工作,編制集團公司月度、季度、年度財務報表。
2、負責集團公司本部各項費用開支、各項收入和往來、會計核算與會計基礎工作管理,負責各項稅費計算、申報、稅務協調。
3、負責協調落實各級財政資金、專項資金和國資委國有資本等的拔入工作。
4、負責集團公司本部資金的調度安排。
5、負責協調國資委國有資本經營收益上繳。
6、負責檢查、指導集團公司所屬企業財務管理相關工作,負責組織集團公司系統內財務人員培訓工作。
7、負責集團公司與銀行、信托等金融機構融資工作,指導和配合集團公司所屬企業開展融資工作。
8、負責集團公司債務管理,按照債務合同的年度還款計劃籌集集團公司還款資金,督促集團公司所屬企業做好年度還本付息工作,建立和加強債務預警機制。
9、負責集團公司及所屬企業對內、對外擔保管理工作,控制擔保風險。
10、完成集團公司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五、成本風險管理部職責
1、負責集團公司內部風險控制管理,建立和完善內部控制相關管理制度,指導、督促集團公司所屬企業建立相應的內控制度。
2、負責集團公司經營性項目潛在風險論證,提出防范及處理措施;對投資、入股、兼并、重組等重大事項進行全過程風險評價和監控。
3、負責對集團公司重大經濟業務活動(包括但不限于投資、入股、收購、兼并、重組等)和公司重大決策進行法律風險分析。
4、負責按照集團公司《合同管理辦法》對集團公司合同進行全過程管理,對集團公司所屬企業合同管理進行專項檢查,對合同履行過程中出現的問題提出解決方案。
5、負責集團公司涉法涉訴活動,參與集團公司所屬企業重大仲裁、訴訟活動。
6、負責集團公司系統普法教育管理工作;負責集團公司各項內部審計工作,落實國家、省、市審計法規和制度。
7、負責集團公司及所屬企業階段性經營狀況內部審計工作。
8、負責集團公司土地儲備、供應、工程建設、投資項目成本管理工作。負責建設工程項目造價管理工作。組織對土地、建設工程項目決算并報批。
9、負責對集團公司董事會決定的特殊事項進行專項審計;負責對所屬企業法定代表人和財務負責人進行經濟責任審計。
10、負責對所屬企業內部審計工作進行檢查指導,負責對集團公司評估、審計、咨詢等機構的管理、協調工作。
11、負責承擔集團公司招標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12、完成集團公司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六、工程管理部職責
1、負責集團公司工程項目規劃方案的審查、報批工作,負責與規劃管理部門的銜接、協調工作。
2、負責組織集團公司本部負責的建設項目的項目建議書(預可行性研究報告)、可行性研究報告、初步設計、施工圖以及相關專題研究報告的編制、論證和報審工作。負責與建設行政管理部門的銜接、協調工作。
3、負責集團公司本部負責的建設項目的規劃、勘察、設計、施工、監理、設備采購等招標方案的制定和招標活動。
4、負責集團公司本部負責的建設項目技術交底、工程技術檔案歸檔和備案工作。
5、負責集團公司建設項目的組織實施、調度、協調、指導和管理,負責建設項目進度、質量、安全、文明施工管理。
6、負責集團公司在商務區外建設項目的土地征用和房屋征收工作,制定并簽訂相應委托協議,組織相關單位辦理土地征用和房屋征收的相關工作。
7、負責集團本部負責的建設項目實施過程中重大設計變更方案研究論證及概算調整、報批等工作。
8、負責集團公司建設項目工程驗收、移交及財務結算工作。
9、負責集團公司工程技術管理、技術創新研究、應用與管理工作。
10、完成集團公司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七、土地事務部職責
1、負責集團公司年度土地儲備計劃、房屋征收計劃、土地供應計劃的編制和報審工作,負責與相關部門的協調和銜接。
2、負責征收實施方案的編制、審核和報批,負責對外征收委托相關工作,并監督實施。
3、負責土地儲備方案的編制、審核和報批,簽訂土地儲備協議并履行協議權利義務。
4、負責辦理土地供應的各項手續,負責供應土地的招商工作,承辦相關招商推介和招商引資活動。
5、負責集團公司經營性土地的分析策劃和規劃條件的論證、調整、報批工作,負責和國土規劃部門的銜接和協調。
6、負責收集并處理市場土地信息,編制內外需求土地資訊,負責土地儲備、房屋征收和土地供應等相關檔案資料的收集、管理和歸檔。
7、負責集團公司已完成儲備的土地資產和已完成征收的房屋資產的管理工作,負責還建房源的管理和使用。
8、完成集團公司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八、軍土事務部職責
1、負責研究提出軍隊土地置換政策建議,及時了解駐商務區部隊的主要訴求,組織編制、實施《商務區軍隊土地調整安置方案》。
2、負責商務區內涉及軍隊土地租用、調整、置換工作。
3、負責與軍方建立暢通的聯絡渠道,融洽軍民關系。
4、負責商務區內計劃征收的軍隊土地地上建筑物補償、審核、報批工作。
5、負責已完成征收補償或收購的軍隊土地建筑物拆除和資產移交工作。
6、負責租用軍隊土地滿足商務區市政基礎設施建設用地。
7、負責尋找軍方所需場外置換土地。
8、完成集團公司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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